我是“心事信箱”的忠实读者,每次看这个专栏的通信我都很感动,所以在万家灯火的晚上,我守着这盏孤灯,写下我的心情故事。
我是一名初中女生。一年前,我偷偷爱上一个名叫阿超的男孩。其实对我而言,这所谓的爱情是一种磨难,是老天对我的惩罚,让我在这种挣脱不掉的网中挣扎。因为我知道阿超很恨我。
阿超本是我们学校的“老大”,我当初不满他整天横行霸道,三天两头邀人打群架,一怒之下,将他告到老师那里。阿超从杰的口中得到消息后,立即找了几个人,准备在放学后找我的麻烦。是琴告诉我这个消息,并帮助我从学校开小差跑掉,我才侥幸逃过一难。第二天,阿超的恶梦开始了,他被请进老师办公室,是我亲眼看到的。在场的同学都说我好有本事,胆大好大,不怕得罪阿超,把他送进办公室。当时我却心神不定,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?
从此我就在这种不安中保留着对阿超的暗恋。我开始觉得自己很没用,在反对早恋的时期,却犯了这样的错误,而且爱上的还是学校的“老大”,一个不可能给自己幸福的人。我知道,对于我这个好学生来说,无疑是一种堕落,但我仍然白痴似地沉浸在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梦幻中。我一直在想,阿超有什么好,相貌平平,一身痞气,而且非常凶狠。除此之外,我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出别的东西。
我没敢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,包括我的朋友、父母。这个可笑的故事,现在只有不相识的你——晓闻知道。我更不敢想象什么,奢望什么,更别提去接近阿超,写什么情书了。我周围有许多痴男怨女,绯闻缠身,被人笑话,最终落得一个劳燕分飞的结局。我很害怕这样的结局。
我和阿超不在一个班,很少见面,即使碰面,也只是秋风扫落叶一般,冷冷地擦肩而过,我甚至连回头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。这只是一个没有希望、不能给人幸福的爱情。我对阿超的守候,就像伴着黑夜寂寥的寒风,孤单地望着房子里的温暖。唉,茫茫未知路,我该怎么办?
湖北石首:鄢昀
鄢昀:学校是学习的场所,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风气,禁止早恋,理所应当。这也是为学生家长、更是为学生负责。
对此你理解,并且以此自律,只是有一些界线比较模糊。
其实你并没有早恋,当然也就没有“犯错误”。你仅仅是在心里暗恋。学校禁止的是早恋的行为,并不禁止感情的萌发。每个人在成熟以后,都会有男女情愫的萌动。成熟是不能被拒绝的。
为了不至于让情愫演变成早恋,这种感情当然要自觉地加以限制。而你正是这样做的。因此可以说,发生在你身上的事,于情于理都没有任何可挑剔的。
爱上一个不可能有未来的坏男孩,也许不是老天对你的惩罚,而是对你的成全。正由于他“相貌平平、一身痞气、而且凶狠”,才使你举足不前。这份另类感情,就像天上的月亮,可以感受,却不能亲近。倘若对方是一个和你一样的“好学生”,彼此之间没有障碍,你可能早就向对方示爱了,也就真的“犯错误”了。而且那结局也可能像你周围的人一样,“绯闻缠身、被人笑话、劳燕分飞”。
在中国古代,女孩十五六岁就嫁人了,也就是现在初中毕业生的年龄。这是比较符合自然法则的。而现在为了竞争的需要,大家必须接受足够的知识才能立足。于是感情被贴上封条,人类繁衍的周期大大推后了。因此适当地释放自己,有宜于身心健康,而让感情泛滥,致使学业受到影响,又是不理智的行为。
你出于爱护他的目的,不畏强暴,大胆告他一状,以另类的方式引起他的注意,这对你是一种感情释放。而他在你的正义行为面前,也不能拿你怎么样。只是他不知道你是出于爱护的本意。
拿出你大胆的特质来,与他见面时打个招呼,看看他的反应。告他一状他都不能把你怎么样,何况是善意的举动。虽然恋爱不宜,其实是不妨与自己的心仪男孩做个朋友。你若能让浪子回头,更是一桩行善积德的事。只是特别注意,别让他把你拉下水。
至少你是不用放弃这份暗恋情愫的。他外表与内在都不美,而你的感情则像夜空里的月亮,纯洁无瑕。你已经爱上他一年时间没有“翻船”,晓闻相信你能够把握住自己。继续默默地守候你的“月光爱人”。
晓闻
2003年11月20日